曲 靖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曲环罚字〔2024〕2-6号
曲靖麒麟区贝洁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2MACEDM5N25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幸福社区麒麟东路93号6、7、8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李浩菊
主要违法事实:你公司在位于曲靖市麒麟区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幸福社区麒麟东路93号6、7、8号商铺从事牙科诊疗经营活动,于2023年8月安装使用规格型号为Bondream3D-1020MS(配置3)的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1台。你公司使用射线装置未依法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条和和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经我局研究,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73.2元。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日